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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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

卫生部


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
卫生部


(1988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本文废止)


第一条 为防病治病的需要,防止流弊,根据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颁发《药政管理条例(试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便于使用和管理,将毒、限剧药分为二类(详见附表)。
第三条 各药厂生产毒、限剧药,每个品种都必须报经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核批准。属于附表第一类中的毒、限剧药的生产由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或省、市、自治区医药管理局统一安排计划,下达有关指定的药厂生产。
第四条 各生产厂和医疗单位,生产和配制毒、限剧药必须由熟悉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与一般药品发生混药事故。每次配料,必须经第二人复核无误,要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
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它药品,标示量应准确无误,包装物料要有明显标记,与一般药品相区别。
第五条 毒性中药的收购、经营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凡需加工炮制的毒性中药,必须遵照中国药典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加工炮制的有关规定和中医用药的要求进行,符合药用者方可使用。
第六条 药厂按计划生产的毒、限剧药,应全部交医药供应部门收购,药厂不得自行销售,也不得擅自配制成药。
第七条 本规定第一类的毒、限剧药,只限供应医疗单位和有关医药门市部配方使用,不得在门市零售。第二类毒、限剧药,可由医药门市部经营零售。附表第二类品种必须凭盖有公章的医生处方才能发售。除精神病患者、癫痫和其他特殊病人应由医生掌握外,每次处方毒药不得超过
一日极量,限剧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留方存查,如因报销需要,可在发票注明“处方留存备查”,医生不得自开处方使用。配外用和单方验方所需毒、限剧药,无医生正式处方者,可由所在单位证明确属医疗使用方能发售,证明也同时留存备查。
第八条 医药门市部必须配备熟悉药性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调配和发售毒、限剧药。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接交手续,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无误后方可调离。
第九条 医疗单位所需毒、限剧药,按固定供应渠道采购,或凭医疗单位证明信方可供应,合作医疗站及红医站需要毒、限剧药时,需经所在县卫生局,根据赤脚医生、红医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审批,规定品种范围建立固定供应关系,未经审批者不得供应和使用,如更换赤脚医生、红医
工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毒限剧药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等一定要书写清楚,模糊不清有疑问者,药房应与医生联系或拒绝调配。
第十一条 医疗单位药剂科(室)对一类毒、限剧药必须做到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建立登账簿,记载收入、使用、消耗情况,第二类毒限剧药以及拆开包装或分装好的毒、限剧药也应单独存放,明显标志,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杂。
第十二条 医药生产、供应部门和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毒、限剧药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定期检查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医药供应部门和医疗单位,对毒、限剧药的购买证明、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处方调配后留存二年,以备查核。
第十四条 毒、限剧药的标签上,应有明显标记,在标签的显著地位,应分别用黑色标注“毒”用红色标注“限剧药”的字样。
第十五条 对科学研究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中西药,必须持县(区)以上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供应部门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发售。
第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经常派人检查毒、限剧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对违犯本规定者,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公安司法部门,以法处理。
第十七条 附表未包括的毒、限剧药,如有必要管理者,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医药管理局,可结合当地情况增订,并报卫生部及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西药毒药、限制性剧药品种及分类表
第一类:苯丙胺(苯异丙胺)及其针、片剂;三氧化二砷;升汞及升汞毒片剂;(盐)硝酸士的年;亚砷酸钾溶液;毒毛旋花子甙K(G);氢溴酸后马托品;氢溴酸东莨菪硷;硝酸毛果芸香硷;硫酸阿托品;洋地黄毒甙;咖啡因粉剂;安钠咖粉;去氧麻黄素;
第二类:毒毛旋花子甙K(G)针剂;盐酸麻黄碱;安钠咖针、片剂;(盐)硝酸士的年针及片剂;巴比妥及其钠盐及针、片剂;苯巴比妥及其钠盐及针剂;戊巴比妥及其钠盐及针、片剂;异戊巴比妥及其钠盐及针、片剂;硫喷妥钠及其针剂;洋地黄针、片、酊剂;莨菪酊浸膏、流浸
膏;颠茄酊浸膏、流浸膏;曼陀罗酊、浸膏、流浸膏;马钱子酊、浸膏、流浸膏;水合氯醛;安眠酮;氟奋乃静及针、片剂。

附件二: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钱子。
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
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
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南星。
生狼毒、生藤黄、生甘遂。洋金花。
闹羊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
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
九分散、龙虎丸、九转回生丹。四生散。



197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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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07]112号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
  为适应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需要,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我会制定并颁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试点初期,试点公司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提高五种能力,是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保障

朱庆昌、韩秀峰


为适应社会新形势的需要,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必须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水平和侦察监督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侦查监督队伍建设的五种能力即: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能力;探索侦查监督规律,加强业务建设的能力。只有侦查监督检察人员这五种能力得到了提高,做好侦查监督工作才有保障。
一、提高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就是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真正做到了解大局、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及时就是不误时机,不误战机,不误形势。做到及时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就是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做到准确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潜心学习,不断自我完善,永站时代潮头,学习理论、学习法律、学习业务、学习政策。只有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将自身武装到家,打铁先的自身硬,才能更好地做到打击犯罪准确及时。
二、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力。敢于监督就是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正确处理侦查机关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问题不让步。工作中做到“五不”:不畏权势,不为钱色所动,不搞亲亲疏疏,不感情用事,不怕失去“人缘”。善于监督就是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思想解放,克服监督观念上跟不上时代步伐,工作方法上陈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克服检察业务不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想搞好监督却达不到效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克服自身能力低,想监督但无能力、无方法、无手段。规范监督就是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侦查监督运行程序进行监督,克服在监督内容、方法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根据侦查监督不同的环节、内容、要求和目的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如提前介入制度、审查批捕制度、引导侦查取证制度等,在每一个环节、每一项监督活动中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
三、提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求“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因此,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在审查批捕工作中,要树立先进的执法理念,积极倡导和确立和平司法理念,慎捕少捕,有效教育挽救犯罪者,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化解纷争、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力争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要努力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要正确认识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问题。每位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不办金钱案,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说情无效”,自觉筑起一道抵御的坚固防线。检察官是治“官”之官,如果反腐败的人腐败了,不仅害了自己,而且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侦查监督检察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能拿原则作交易,手下不能留情,以公平促正义,以公正促和谐。在涉检访工作中,要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记受民之托,常行为民之举。要带着对党负责的责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带着践行社会和谐的使命,释法说理,疏通矛盾,解决问题,才能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四、提高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能力。侦查监督检察人员能否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直接影响到办案件质量的高低,甚至会造成冤假错案。案件质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因此,要求侦查监督检察人员,要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工作中强化对证据的审查、鉴别,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重视审查逮捕中,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主要证人等决定案件罪与非罪证据的复查工作。切实贯彻《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坚持逮捕案件质量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提高逮捕案件质量的意见。把好批捕质量关,也是落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前提和要求。因此,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是相辅相成的,要合理正确的处理案件和科学适用刑罚,就必须熟习和掌握法律的同时,还要有熟习掌握和应用刑事政策的能力,才能完成好和谐社会下的审查逮捕任务。
五、提高探索侦查监督规律,加强业务建设的能力。近年来,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大胆开展了侦查监督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情况并不尽人意。当前,侦查监督主要存在一下方面地问题和不足:一是侦查监督滞后。二是侦查监督方法单一。三是侦查监督法律效果不理想,纠正违法软弱无力。四是侦查监督内容不全面。五是检察机关内部配合不协调。因此,要求从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对侦查监督规律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转变监督理念,构思加强侦查监督方法和机制。我们要通过引导侦查取证,规范侦查监督运行程序,促进侦查监督工作。理顺内部关系,建立大侦查监督格局和同步监督机制。呼吁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和提升检察机关作为侦查监督主体地法律地位,赋予检察机关对重大侦查行为的审查决定权,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明确监督的法律后果和制裁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