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2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7:29:13   浏览:9032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高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评选产生《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现予以公告。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pdf
http://www.gov.cn/zwgk/tplimages/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n15261007.files/n15252931.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2月21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17号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由我局与水利部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http://www.sepa.gov.cn/image20010518/1762.pdf
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广告中使用“第一品牌”等内容的现象较多,甚至出现同一行业、同一类商品有两个以上“第一品牌”的现象。此类广告宣传,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是与“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无论其称号以何种形式、程序产生,均不得在广告中使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广告中继续使用“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应按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予以处理。



199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