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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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5年1月12日)
深计生〔2005〕5号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共2项)
编号 行政许可事项
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执业许可、有关项目变更
2 准许再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
01号 许可事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执业许可、有关项目变更
一、行政许可内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项目、床位数目核准。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发布)第十八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按规划约3万人左右的社区设立一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点。如社区内医院或社区健康中心已经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许可方式:申请人直接向市人口计生局申请。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1.技术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科室设置和辅助用房;
2.基本设备:
(1)手术及消毒灭菌设备;
(2)诊断及检验设备;
(3)治疗及其他设备;
(4)避孕药具专柜;
(5)必要的宣传品和咨询挂图、模型。
3.技术人员2—4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医学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1.工作用房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科室设置和辅助用房;
2.基本设备:
(1)手术及消毒灭菌设备;
(2)辅助诊断设备;
(3)实验室检验设备;
(4)治疗设备及其他用品。
3.技术人员10—15名,其中至少有2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法律依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国计生发〔2001〕150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国计生发〔2001〕140号)。
五、申请材料
(一)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原件1份);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1份)。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1份);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原件1份);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7.设备清单(原件1份);
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原件1份)。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原件1份);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原件1份);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原件1份)。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关项目变更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1份);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原件1份)。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第5号,2001年11月16日发布)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十条。
六、申请表格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见附表1);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见附表2);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见附表3);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见附表4);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见附表5)。
申请机构可以从市人口计生局及各区计划生育局免费领取,或者从市人口计生局网站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市人口计生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市人口计生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
3.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评审意见;
4.作出批复;
5.发许可证。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期3年。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本项许可不收费。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市人口计生局每3年对取得《许可证》的机构进行一次校验。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附表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
拟设置机构:
地址:
拟设机构的名称
选址
所有制形式
拟设床位
拟开展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及投资总额
注册资金
其他
提交文件目录:
( 1 )
( 2 )
( 3 )
( 4 )
( 5 )
申请单位: (章)
年 月 日
附表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
批准文号: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名 称:
选 址:
床 位 数:
服务项目:
投资总额:
注册资金:
其 他: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批准机关: (章)
年 月 日
附表3
编号: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 有 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逐项填写,报发证部门审批。
2、本表的受理机关和发证部门指市(地、州)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一般情况”中批准文号指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批准书的批准文号。
4、“法定代表人”指代表经过法定程序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5、“主要负责人”指主持本机构工作的负责人。
6、“设备情况”的第二部分所指的主要器械和设备是指与所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有关的设备和主要器械。各种节育手术包可只列“套”数,不需详细开列具体器械。
7、“人员情况”中“取得何种资格证书”,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药师、护士、乡村医生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书等,如一人取得两个及以上的证书,请逐项填写。
8、“上级主管部门”批申请机构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
9、评审及审查意见,要求评审或审查成员逐一签字。
10、本表中凡有“其它”栏的,均应填写具体内容或项目。
一、一般情况
单位名称(全称)
批准文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所有制形式
上级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职务
技术职称
最高学历
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职务
技术职称
最高学历
二、房屋、科室、床位情况
占地面积
工作用房建筑面积
其中业务用房面积
手术室建筑面积
工作用房系
自建
划拨
租用
其它
床位数
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设置科室(科室名称)
三、设备情况
(一)基本设备情况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1 、手术床(张)
7 、电动吸引器(台)
2 、四孔以上无影灯(台)
8 、脚踏吸引器(台)
3 、手术器械台(台)
9 、高压消毒锅(台)
4 、输氧设备(套)
10 、急救车(辆)
5 、 B 型超声诊断仪
11 、康复床(张)
6 、显微镜(台)
12 、麻醉机(台)
(二)主要器械和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
价值
(可续页)
四、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及
毕业院校
专业
职务及职称
取得何种资格证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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